第三百零一章 赵丹要开幕府?(第三更)-《战国赵为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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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虽然说是秦的开创,但是由于赵国的制度实际上和秦国颇为相似,因此赵国同样也有幕府制度,不单单是几名赵国重臣,地方郡守也同样拥有着自己的幕府和属官,不过规模甚小。

    这些属官,初为官内编制,但在实践中逐渐与正规职官有别,在地方上更为明显。

    西汉州刺史为朝廷派出巡察郡国的官员,不能像郡守那样设置开府。一个刺史统数郡国,照顾不过来,遂“皆有从事史假佐”(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,人员大多由刺史自己招聘。

    东汉时,刺史正式成为州级行政长官,更有了“皆自辟除”僚属的权力,幕僚机构随之膨胀。

    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封建官制紊乱,政治动乱,幕僚职能空前活跃,使幕府制度发展成熟。参军、记室、军师、主簿等幕称的出现,标志着不同于正官系列的幕僚机制在分工、职能方面趋于细化完善。

    汉代,三司(大司空、大司马、大司徒)开府,到了魏晋,凡有将军或持节都督等诸军事头衔而开府仪同三司者,不计其数,幕僚侵代和超越正官的现象也逐步达到顶峰,甚至幕府成为取代中央的霸府,并转换成新王朝的行政中枢。

    隋、唐统治者一度废禁自辟幕僚制度,但此后仍延续下来,并日趋完善。唐代节度使幕府编制是法定的,但朝廷又承认无编制限额的惯例。

    宋代中央对幕府制度限制较严,聘用由自辟改为中央任命,大量幕职编入正官。凡签书判官厅公事、节度观察防御团练推官、判官、节度掌书记、观察支使等幕职官由中央任命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幕府直接向中央政权负责,又有监督主官的职能,是幕府制度发展的一个转折。金、元、明三代为加强中央集权制,基本上采取了宋代的做法。

    清代的职官制度更加完备,职官的分工细化,由国家委派幕职的制度已无存在意义,于是,幕僚又变为私聘。

    而且被聘入幕者不必拘于出身德行,入聘后的地位,既非正官属吏,又无固定的任期和按品级规定的薪俸。

    他们只是各级幕主处理政务公事的智囊和代办,一般称师爷或老夫子,其主要职掌是刑名和钱粮两项。

    清代幕僚的地位,已不能像古之长史参军那样与正官相提并论了。

    说来有意思的是,幕府制度后来被某个东瀛小国学了去并一直沿用多年,以至于到了现代竟然被某些崇洋媚外,数典忘祖的蠢货们以为“幕府”这个词语乃是一个舶来品,简直贻笑大方。

    在韩非子看来,既然赵丹突然搞出了这么一个参谋处,估计也就是一个换了名字的幕府罢了。

    但下一刻,赵丹的话又击碎了韩非子的想象。

    “但请诸位注意的是,寡人所设此参谋处,并非幕府也!”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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