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刚一进门,顾明轩的第一反应,就是掏出手机,先拍一张照片。 看到他的这个举动,洛野小声对苏白粥说道:“有心上人了。” “嗯,确实。” 苏白粥表示肯定。 有喜欢的人的男生,通常有一些共通点。 吃饭的时侯,不管吃的是什么,都会先拍一张桌子上的照片。 去什么地方,看到什么风景,都是先拍照,再欣赏。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拍照。 说的好听点,叫分享给自已的女朋友。 但真实的情况,应该叫让报备。 仔细想想,报备跟宝贝是谐音…… 不不不,洛野,你的脑袋不能这么奇怪,什么都往恋爱脑的方向去靠。 人不能甜一辈子啊,甜一辈子脑袋就坏了。 “你怎么了?”苏白粥问道。 “没,我要甜一辈子,哈哈哈哈。”洛野突然笑了起来。 苏白粥:? 没看懂,但学弟似乎很高兴的样子。 “回家吧,外边冷。” “嗯。” 两人不再管顾明轩,而是朝着家属楼走去。 至于顾明轩,他把书屋的每一个角落都看了个遍,时而摇头,时而赞叹,也不知道他脑袋里在想着什么。 他还在比对着一些地方,看看书屋中有没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。 “我觉得这家书屋有些地方不合理。” 顾明轩突然皱眉说道。 他有强迫症,看到一些不完美的东西就会皱眉头。 他的耳中,戴着一个黑色的耳机,显然是在跟别人打电话。 “你别管了,饭饭喜欢就够了,你管那么多干嘛。” “行。” 顾明轩的强迫症治好了。 跟玩一样。